设计行业的危机

引子:
 
7月11日,南方都市报《家居时代》热点版一篇题为《广州室内设计第一人林学明狠批“新东方主义”:矫揉造作,堆砌盛行,媚俗低级,哗众取宠》甫一出街,即引起了室内设计界的广泛讨论,长达一个多月,林学明,崔华峰。郑成标、王受之等室内设计大师一起,批判、讨论、疑惑、问诊,声音此起彼伏,宛若广州室内设计界的地震。
 
 
 
在设计界,堆砌之风确实盛行。其实装饰本身就是一个片面的认知,大家都讲绿色节能,讲究简约清新,可是,有太多堆砌强加的 “装饰”,而照明设计界也是如此,按我的对照明设计界的总结:就是灯满天花,光满屋。
 
可是这也是市场造成的,大部分设计师都把设计做为一门生意,接下业务后收到钱才是最重要的,于是努力听取甲方的想法,捕捉甲方的喜好,然后让甲方签字画押,而甲方的意见往往并不成熟,甲方的眼里,“别人的老婆才是漂亮”。这就对设计师的设计有很大阻碍。因此,就需要设计师对自己的设计理念解释透彻,用自己的想法影响甲方,并且指引甲方,就如医生一样,你不是卖药的,你是看病的,只能对症下药。
 
然而,这又成了一个社会问题,因为生意,因为利益,设计方与甲方产生一个共同利益点,达到共识,就是免费设计。这时设计方彻底变味,成了商人,商人以销售产品或者劳动力为驱动,于是设计师变成了商人,商人也而变成了设计师。这对设计师与甲方,可能都是受利者,也许都是失利者,得与失往往是伴随而来的。
 
这样,设计界一团混水,商人、设计师、半商半师、半师半商,鱼目混珠。现代社会把物质作为终极追求,作为设计师,因为没有经商头脑,于是“纯”设计的变成了“穷”设计的了。穷字当头,而有谁愿意如些这般单纯的混下去,于是人的两条命,信誉没了,只有性命了。照明设计师的功底本来就不足,再加上“纯”与“穷”这样一搞,完了。
 
在中国,在广州的这种风气可能更加厉害些。其实在照明设计界,中国,大多如此。
 
室内设计师不愿意把照明分出来。其实有两种原因,一是室内设计师看不起照明设计师,认为他们感觉太差;二是室内设计师的的态度有问题,嘿嘿,设计也是生意啊,要的是钱啊,出钱的事谁干啊。
 
就照明设计而言,推广照明设计的是往往厂家,因为财大气粗啊。因此做设计的就不会公正,也不会全面,这样就回到了“商人、设计师、半商半师、半师半商”这个问题上去了,国内的室内设计虽然也是有局限,可是室内设计发展了十几年,它已经逐渐培养出一批比较专业的室内设计人员,可是真正的灯光设计师,国内却很难找的出几个。可是,室内设计对照明设计,不能五十步笑百步,大家都要是包容的心态去看待彼此,就要像上司对待下属一样,要给他成长的空间,也给自己提升的空间。
 
大家共同成长吧,设计界的压力是巨大的,在中国,除了加工,还是加工,玩技术的都是别人家的。当国外的设计品牌被国外的管理公司引进的时候,我们是如此的苍白无力,但我们又如此作为,还在看不起自已人。这就让我想起了霍元甲。
 
但愿不要重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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